摘要: 近期,人社部、最高法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实施“护薪”行动。 人社部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了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副司长王振麒介绍了“护薪”行动有关情况并解答了网友提问。 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有哪些方便的维权方式——
为广大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服务一直是调解仲裁工作目标,也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主渠道的优势所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目前,全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到96.6万家,3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已超过50%。 全国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超过93%。 同时人社部门还会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指导各类行业商(协)会、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等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现纠纷隐患处理不出厂、一般争议调解不出乡镇(街道)创造了有利条件。 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 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建立3062个仲裁院,建院率达到93.1%,共有专兼职仲裁员2.9万人。 进一步提供就近就地仲裁服务 不断推进派驻仲裁庭、巡回仲裁庭和流动仲裁庭建设,进一步为当事人提供就近就地仲裁服务。
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或作者 授权议和网发表,并经议和网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和本文链接
更快更新资讯关注请议和网微信公众号:ldzytj,HR在线学习请关注HR学院,企业用户请关注议和法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