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市外人员返岗有关工作的通知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鉴于疫情形势严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
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市外人员返岗有关工作的通知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鉴于疫情形势严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里关于“11个一律”的最新要求,为切实加强假期结束后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春节前未租住高新区的返岗人员(福州地区以外)及未经区有关部门同意复工的企业返岗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区内。
2.所有福州地区以外返岗人员返区后都要居家(居厂)隔离14天,且必须由企业提前将务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行程、返区所经卡口等信息报到属地,由属地报指挥部,由指挥部转给各卡口,并由属地和企业安排专人接送才能放行。
3.返回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租住房屋的返岗人员,须与房东确认并提供钥匙和企业证明,由村(社区)工作人员陪同开门入户;无法与房东确认及无法提供钥匙和企业证明者,一律不得进入。
4.居家(居厂)隔离人员,隔离期内,一律不允许外出。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属企业负责居家(居厂)隔离人员生活起居所需物资、隔离监管和健康管理。违反规定者,一律送往集中隔离点强制隔离,并重新计算隔离时间;情形严重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个人刑事责任。
5.隔离期结束并上岗后,由企业按照《关于做好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企业复工操作手册》要求,切实加强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6.属地和有关部门应动员企业通知福州地区以外员工若非必要,在接到指挥部可以返区通知前,不要提前返岗。
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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